资质全名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审批机构
省级广播影视局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审核时间
15-30工作日
年检要求
每年1-3月
有效期
2年
业务应用
电影、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制作必备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
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
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,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
经批准取得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,凭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
在其他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,向分支机构所在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申领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向原审批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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